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问题线索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5-16 11:31信息来源:沙洋县农村经营管理局

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根据县纪委监委有关工作安排,在全县开展2024年度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突出问题两个专项治理工作。为广泛发挥社会各界监督力量,现就征集专项治理问题线索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4年5月-12月

二、征集范围

(一)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域突出问题

1.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低价发包、超过承包期限发包、违规转包、无偿占有等问题,以及承包费不兑现、不足额入账等问题;

2.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家底不清、权属不明、流失严重等问题;

3.贪占挪用、监守自盗、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等问题;

4.“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不健全问题;

5.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隐瞒收入、坐收坐支、手续不全、乱报支出、“白条抵库”等问题;

6.监管部门对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不力、审核不严、私自出借、挪用等问题;

7.农村集体审计避重就轻、流于形式、走过场问题。

(二)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1.违规确定工程项目、未批先建、违规举债筹集资金等问题;

2.违规确定施工单位、人为拆分项目规避招标或暗箱操作等问题;

3.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问题;

4. 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监管不力,相关地方和单位违规挤占、挪用、套取、滞留、拨付项目资金等问题;

5.村级组织违规支付、套取项目资金、资产不入账等问题。

三、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举报材料尽量详细,如提供涉嫌农村“三资”监管和小型工程项目建设违规违纪行为的事件经过、合同档案、交易记录等相关证明资料。

(三)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受理机关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四、举报方式

举报对象既可以是各级党员干部,也可以是普通群众。线索通过受理电话、邮件和来访等方式征集。线索若经查属实,将纳入今年的专项治理问题台账中整改销号。

1.举报电话: 0724-8566185

2.举报邮箱: syjgj8566185@163.com

3.来访地址:沙洋县平湖大道12号沙洋县农村经营管理局

沙洋县农村经营管理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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