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220112458984/2023-01427 主题分类: 审计
发布机构: 沙洋县审计局 生成日期: 2023-08-09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8-09 14:41信息来源:沙洋县审计局

——2023年3月15日在沙洋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姚杏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2年9月,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和整改结果,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一)提升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始终将审计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推进改革发展的“催化剂”,坚决打通审计监督“最后一公里”。对审计上报的情况,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先后15次作出批示,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迅速制定措施,扎实开展整改。县人大实时开展整改进展跟踪调研,督办核查审计整改效果。县政府召开审计整改督办会,要求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好“一把手”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挂帅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二)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相关单位对审计指出的问题不推诿、不回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标对表,落实“责任制+清单制”,逐项整改落实,逐件对账销号,共促进拨付使用资金3674.87万元,追回退还资金394.48万元,扣减调整工程结算金额2813.73万元。县纪委监委持续加大审计发现问题追责问责力度,截至目前,审计移送的案件线索已立案7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审计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标本兼治,深化成果运用。各部门坚持“治已病、防未病”,将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相结合,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审计发现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又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制度化、规范化工作措施保障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共促进出台制度办法18项,形成了“长久立”的机制,努力做到了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问题63个。

1.县级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方面,已整改问题6个。一是其他收入预算编制不精准的问题。县财政局加强了对预算收入情况的分析,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力争做到科学、合理。同时,准确掌握年度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调整方案,减少预决算数据差异。二是项目资金1.71亿元预算编制未细化的问题。县财政局将科学、合理的编制2023年度项目预算,确保代编项目预算细化到部门。三是24个预算单位未将上年结余资金编入年初预算的问题。在组织编制2023年度部门预算时,县财政局已通过印发通知、编制县直部门预算手册等方式,宣传了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和相关政策,下一步还将进一步加大预算编制审核力度,督促相关预算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科学、完整地编制部门预算。四是部分县级预留项目资金下达不及时的问题。下一年度县财政局将减少预留项目规模,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项目资金下达。五是部分专项资金使用进度缓慢,涉及金额4000万元的问题。截至2023年2月底,两个项目已拨款3193.45万元,剩余资金将严格按照工程进度,逐一拨付至项目施工方。六是预算绩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先后印发了《沙洋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通知》《沙洋县县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加强了各预算单位绩效管理业务的指导,规范填报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绩效管理要求加强对绩效自评指标的审核。同时,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度,及时形成实际支出。

2.县直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已整改问题6个。一是代报代编所属单位预算的问题。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时,县财政局已印发了《沙洋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通知》,并积极与相关单位进行了沟通协调,督促其分别制定了所属二级单位预算编制方案。二是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涉及的10个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将报废的公务用车进行下账处理,对无形资产进行了登记等;同时针对资产未按程序办理移交和资产出租出借手续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补齐了手续。三是预算执行大数据核查发现的4个问题。针对指出的问题,县财政局印发了《沙洋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强化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明确财务数据录入标准,规范会计核算行为。    

3.重点民生领域方面,已整改问题32个。

(1)社会救助资金方面的问题。一是虚构7名流浪乞讨人员信息,套取救助资金99.65万元的问题。县审计局已移交纪委监委处理,并督促县救助站出台了《沙洋县救助管理站救助工作流程》等相关制度,规范了救助工作管理。二是挤占挪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98.02万元的问题。县民政局已申报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相关人员经费将由县财政足额保障,避免了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三是超范围列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9.37万元的问题。县民政局已将这些流浪乞讨人员由原县救助站管理调整为县福利院管理,今后相关费用转由县福利院负担。四是特困救助人员应享受未享受特困金49.32万元的问题。县福利院已将特困金发放至相关特困救助人员。五是向已领取特困救助金的人员重复发放残疾人护理和生活补贴1.27万元的问题。县社会救助管理局已对具体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加大了数据的比对工作力度。六是违规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各类社会救济资金0.96万元的问题。县社会救助管理局已追回违规发放的各类救助资金0.96万元。

(2)就业补助资金方面的问题。一是违规向已享受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的人员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8.4万元;违规向不符合条件企业发放企业吸纳贫困人员奖补1.1万元;违规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贴0.3万元,重复发放以工代训补贴0.1万元等4个问题。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已将上述4笔资金收回,并退回至财政专户。二是有16名实习实训大学生未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策的问题。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进一步摸清了实习实训大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购买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政策落实落地,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三是就业补助资金结余过大,未发挥使用效益,涉及资金1137.6万元的问题。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已根据相关政策,制定出我县下一个阶段就业补助资金的分配方案,进一步盘活就业补助资金。

(3)失业保险基金方面的问题。一是违规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0.93万元的问题。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已将该资金退回至财政专户。二是劳务派遣公司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资金分配协议,并违规以现金形式直接向派遣人员发放稳岗返还资金0.84万元的问题。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已督促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资金分配协议,且相关劳务派遣公司已追回以现金形式发放的稳岗返还资金。三是劳务派遣公司违规将稳岗返还资金2.7万元用于办公费、招待费的问题。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已下发问题整改通知函,相关劳务派遣公司承诺今后将对稳岗返还资金实行单独核算,做到专款专用,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惠民惠农补贴资金方面的问题。一是虚报面积1565亩套取高油酸油菜种子1577斤、肥料43792斤的问题。相关村已将套取的种子和肥料归还至原渠道;县农业农村局已将两村虚报的面积进行核减;同时县审计局已将问题线索移送至县纪委监委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已追责处理。二是2020年秋播高油酸油菜籽补贴未及时发放到户,涉及金额379.72万元的问题。2022年4月,县农业农村局已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湖北荆品油脂有限公司,该公司通过“一卡通”已将补贴全部发放到户。三是2019年棉花目标价格补贴及棉花大县奖励资金673万元未及时拨付使用的问题。县财政局已按照县农业农村局汇总上报的种植明细表,逐一核实公示后,将该笔补贴发放。四是违规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原迁移民直补资金0.54万元的问题。县水利和湖泊局已将违规发放的资金已收回,并退回至财政专户。五是违规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农村计划生育奖扶金0.1万元的问题。县卫健局已将违规发放的资金已收回,并退回至财政专户。六是违规向不符合条件农户发放农机购置补贴2.58万元的问题。县农机发展中心已将违规发放的资金已收回,并退回至财政专户

(5)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方面的问题。一是住宅维修资金未核算到户、未进行竞争性存放的问题。县房产服务中心将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素质的提升,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规范住宅维修基金的存放、核算。二是挪用5万元住宅维修资金长期未归还的问题。县房产服务中心核实相关情况后,用机关经费归还了这笔款项。

(6)殡葬管理服务方面的问题。一是县朱家山公墓私设“小金库”16.37万元;无依据列支春节补助3.39万元;违规出借公款2.3万元;出纳个人挪用非税收入268万元,且非法占有公款储蓄利息收入1.27万元等4个问题。县朱家山公墓已将私设的“小金库”16.37万元和非法占有的公款储蓄收入1.27万元全部上缴财政专户,清退了违规发放的春节补助3.39万元,并将违规出借的公款和挪用的非税收入归还至原渠道;同时县审计局已将部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已立案审查。二是纪山庄王公墓将公墓出售款6.64万元用于村委会其他支出;对公账户管理存在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白条列支、公私账户混用等问题;伪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擅自篡改《关于兴建荆门市“纪山庄王公墓”的批复》的合同期限;墓穴款、服务费和维护费价格不公开透明,定价随意性大;存在提前挑选和预订墓穴、未按规定办理公墓证书的现象等5个问题。2022年6月1日起,纪山庄王公墓已委托相关会计服务公司代理记账,形成村级报账、第三方机构做账、镇财政分局监管的管理模式,并于2022年9月19日将账实不符的0.62万元追回入账;针对伪造且擅自篡改资料的问题,纪山镇委镇政府已责成镇纪委、监察办对主要造假责任人进行了问责追责;同时纪山庄王公墓已于2022年9月2日发函至县发改局给予价格指导和政府定价,明确不再代收服务费,由墓主直接与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商,并对公墓违规对外售卖的“活人墓”进行全面清查。

4.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方面,已整改问题8个。

(1)县属国有粮库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违规将民营企业仓储设施作为国有库点,申报为最低收购价粮食代储点的问题。县发改局成立专班对环星油脂公司收购最低价粮收益情况进行了清算,对利润进行了收缴,县纪委监委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二是合作建仓项目仓容未达标,未办理财务决算的问题。5个合作建仓项目已办理了财务决算,并完成资产及附属设施的回购,回购金额为1085.33万元。三是关于未及时退还民营企业履约保证金,涉及金额35.18万元的问题。汇龙公司已全额退还相关履约保证金;沙洋国储库已退还4笔履约保证金3.42万元,剩余6笔7.79万元由于时间久远,经多方努力仍无法联系相关公司,目前暂作“营业外收入”入账。四是仓库维修专项资金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涉及资金127.01万元的问题。汇龙公司已根据需求将闲置的127.01万元仓库维修专项资金用于仓库维修。五是违规发放补助的问题。汇龙公司已将违规发放的加班补助退还至公司账户,县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2)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未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问题。马良镇北港和姚集新建饮用水源的一定区域内已被划定为一、二级保护区,且马良镇人民政府已按要求重新设置了水源地隔离防护措施、警示标语和宣传标语。二是自来水厂未履行水源地保护职责的问题。马良镇两个自来水厂均已制定饮用水源巡查制度,并安排专人定期开展巡查工作。三是矿山修复治理的问题。马良镇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12月进行了植被的补种补植,并根据植被恢复情况进行持续性修复。

5.政府投资项目方面,已整改问题11个。

(1)招投标环节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建设单位将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问题。县审计局已移交纪委监委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已立案审查。二是施工单位提供不实业绩骗取中标的问题。县住建局对项目中标单位进行了约谈,并对公司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心已将相关中标公司纳入黑名单管理。三是投标人违规串通投标的问题。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心已将4家投标公司纳入黑名单管理。

(2)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一是项目未经批复进行招标的问题。县审计局已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已立案审查。二是重大设计变更未按程序审批的问题。县文旅局已组织相关人员对《荆门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法规进行了专题学习,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将严格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三是未及时办理竣工和消防验收的问题。目前县职教中心涉及消防验收的主实训楼基本完工,已按程序申请办理。

(3)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监理单位违规签批工程签证单的问题。县住建局已经对卓政大道项目监理施工单位进行了约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更正了违规签批的工程签证单。二是违规发包工程给个人施工的问题。县文旅局已召开会议对该问题进行了讨论,并组织相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将严格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三是未按投标文件约定签订施工合同的问题。县教育局已明确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将严格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避免再次出现此类问题。四是前期设计不完善,导致后期资金浪费的问题。县文旅局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将对设计图纸科学合理严格审核把关,以减少工程建设中的变更,避免损失浪费。

(4)工程结算不规范的问题。相关被审计单位已根据审计结论调减多计工程量、高计规费税金、高套工程单价等问题,并按照调整后的结算拨付工程款。

(二)属体制机制和既定事实尚未完全整改到位问题3个

1.属于历史遗留问题,需要制定审慎稳妥的处置方案逐步解决。如部分单位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应缴未缴住宅维修资金的问题,因涉及部门本级、所属单位及社会企业多方,且时间跨度较长,有的款项还涉及合同纠纷,需要一事一策,逐项清理。

2.属于整改难度较大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规范。如部分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用于弥补经费不足的问题,因无资金归还至原渠道,需进一步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机制。 

二、下一步整改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抓好审计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性和行动自觉性,压紧压实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在在县委、县政府、县委审计委员会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我县跻身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储备”贡献审计力量!




责任编辑:沙洋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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