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22011245513B/2023-0129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沙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07-03
文 号: 沙政办发〔2023〕6号 效力状态: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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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洋县全面深化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3 11:33信息来源:​沙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沙洋经济开发区、滨江新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沙洋县全面深化政务服务“ 一窗通办”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沙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沙洋县全面深化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和《荆门市全面深化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实施方案》(荆政办发〔2023〕16号)有关精神,根据2023年全市深化“一网通办”工作要点和“高效办成一件事”考核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深化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全省、市、县优化营商大会精神,聚焦企业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打破行政部门界限,整合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全面实施以“无差别综合窗口”为核心的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打造“前台统一收件、后台分类办理,综合窗口出件”的集成服务模式,变“一事跑多窗”为“一窗办多事”,推进更深层次、更高标准的“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办事体验,着力打造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二、实施范围

县政务服务中心、镇(区)便民服务中心

三、基本原则

(一)应进必进。除因安全、涉密、场所限制等特殊原因外,政务服务事项(指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应全部进驻县(镇)综合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企业群众办事线下只进“一扇门”,坚决杜绝“明进暗不进”“两头跑两头办”等体外循环问题。

(二)整体推进。县、镇(区)两级同步全面实施“一窗通办”改革,由县审批局结合实际制定县、镇(区)两级改革工作方案,将镇(区)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纳入政务服务队伍一体化管理,实行城乡一体推进。

(三)分类整合。围绕法人和自然人两个全生命周期,根据事项的关联性,分类整合设置跨部门综合窗口,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解决窗口忙闲不均、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增强企业群众办事的便捷性。

(四)充分授权。对适用“收件即受理”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授权综合窗口当场受理、即来即办,确保改革后审批服务高效运转。

(五)首席服务。选派一批最懂一线审批业务的骨干担任“首席服务员”,直接在服务窗口履行授权范围内审批事项的审批职责,以“一人受理、首办负责、全程服务”模式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

四、主要任务

(一)深化事项梳理。各审批服务部门严格对照湖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的事项清单,认真完成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标准化梳理工作。按照“五减”(减时限、减环节、减流程、减材料、减证明)要求,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实现场景流程优化再造。对事项名称、设立依据、申请材料、审批时限、收费标准等要素进行全面细化,以清单模板形式列明,编制《沙洋县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服务指南》,供各窗口人员提供业务咨询、规范收件使用。

(二)整合重构部门窗口。县政务服务中心按照“2 1 3”模式设置服务窗口,即法人和自然人两大类无差别综合窗口 不动产登记一类分领域综合窗口 公安、税务、婚姻登记三类部门专业窗口;镇(区)按照“N 1”模式整合设置服务窗口,常驻人口在3万人以下的设2个无差别综合窗口 派出所专业窗口,常驻人口在3万人-5万人的设3个无差别综合窗口 派出所专业窗口,常驻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设4个无差别综合窗口 派出所专业窗口,集中受理人社、医保、民政等20个部门的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

(三)优化大厅功能布局。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设置10个法人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2楼设置10个自然人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受理全县人社、医保、市场监管、宣传、自然资源(不含不动产)、交通、文旅、住建、民政(不含婚姻登记)、退役军人、应急、气象、水利湖泊、农业农村、司法、公积金、教育、烟草、环保、民宗、档案、水产、发改、残联、商务、财政、统战、城管、人防、统计、科经等35个部门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其中包含1个绿色便民服务窗口,负责楚才卡用户及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业务办理;1个“跨域通办”“一事联办”综合受理窗口,负责受理跨域通办及一事联办事项;另设1个政策兑现服务窗口负责招商引资企业的手续办理、惠企政策咨询和补贴资金申请。其他窗口设为审批后台,由人社、医保、市场监管、住建、交通、环保、应急、消防、审批局等部门审批人员进驻,负责业务审核办结、打印制证。1楼设置1个综合导办台及公安、税务两个部门专窗,2楼设置不动产分领域综窗专区,3楼设置婚姻登记部门专窗专区。

(四)统筹窗口人员配备。县级无差别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拟定20名由县审批局统一配备、统一管理,实行政府购买服务,通过政府采购确定服务外包公司。镇(区)级无差别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拟定31名,由镇(区)优选工作人员负责无差别综合窗口业务办理工作,并将人员名单报县审批局备案。无差别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可从纳入无差别综合窗口受理部门已派驻在服务大厅的窗口聘用人员中择优转隶录用,按照“人随事转、钱随人走”的原则,将相关窗口部门相应工作经费同步划转。不动产领域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由自然资源、住建、税务等部门选派,按照“一事联办”要求整合重塑办事流程,加强综合业务培训,提供关联事项“综合受理、分类办理、统一出件”集成服务。公安、税务、婚姻登记三类部门专业窗口工作人员仍由各部门派驻人员组成,整合内部职能,实行部门内部“一窗通办”。

(五)开展业务委托授权。各相关部门要将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收件(受理)权、即办件办理权以签订授权委托书的形式充分向综合窗口及部门专业窗口授权,并选派审批业务骨干常驻服务中心后台审批区现场开展审核审批工作,同时提供政策指导,现场处理专业性较强的或“疑难杂症”事项。

(六)加强人员培训考核。县审批局负责组织县级相关部门,采取专题培训、跟班实践指导、业务测试等多种形式,对县、镇两级无差别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开展“全科”业务学习培训,县审批局组织开展工作纪律和服务礼仪培训。无差别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应取得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等级认定,持证上岗。改革过渡期间各部门原派驻窗口工作人员不撤回,对无差别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开展现场跟班指导,确保窗口服务无缝有序衔接,审批服务准确高效运转。

(七)强化信息平台支撑。深入推进智慧大厅建设,开发政务服务智能导办系统,实行统一叫号、智能导办、智能分流、智能填表等,并于统一受理平台、“好差评”等系统连接,实现叫号、受理、审批、评价全过程留痕,服务大厅人流量、办件量、服务质效等全数据感知。

五、职责分工

(一)县审批局:拟定“一窗通办”改革方案,并牵头抓落实;负责综合窗口动态调整、业务运行;对前台综合窗口人员进行综合管理和服务礼仪培训;对信息化系统、终端设备、网络环境等进行升级改造,落实自助服务区设备购买、安装和维护,满足政务服务中心日常运行需求;负责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并督促落实。

(二)县直各审批部门:按本方案要求做好全县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工作,并全力支持和配合各镇(区)开展“一窗通办”。

1.综合受理区部门职责:对综合窗口业务人员开展具体业务培训;严格落实政务服务“五减”要求,进行流程优化再造; 解决综合受理中涉及的具体业务难题;对综合窗口流转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批、决定,制作结果文书或证照(件),及时反馈受理意见、审批结果;负责本部门电子证照归集和应用;对镇(区)“一窗通办”改革提供业务指导;负责推行“告知承诺制”;在本部门事项调整、政策变更时,及时对综窗人员进行宣传、培训和指导。

2.分领域综合服务区及专窗服务区部门职责:不动产分领域综窗及税务、公安、婚姻登记专窗涉及的部门要对主题专区涉及事项进行流程优化再造;负责推行“告知承诺制”;负责本部门电子证照归集和应用;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的要求与综合窗口做好对接;对镇(区)“一窗通办”改革提供业务指导。

(三)各镇(区):各镇人民政府、滨江新区管委会参照县级“一窗通办”改革工作方案做好便民服务中心“一窗通办”改革工作。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一窗通办”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检查督办,及时研究解决改革工作中涉及的窗口整合、人员配备、委托授权、经费保障等重点事宜,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革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在县审批局下设办公室,负责改革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注重部门协同。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将业务精、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充实到“一窗通办”改革工作中,要指定一名班子成员负责,积极做好改革期间窗口调整、人员配置、人员管理、事项梳理、业务培训等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县财政部门要对“一窗通办”改革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积极宣传引导。县审批局和政务服务各职能部门要多途径、多角度加大对“一窗通办”改革的宣传,扩大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县(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办事企业群众的宣传引导,提升改革成效体验感和获得感。

(四)强化监督考核。县政府政务督查室、县优化办、县审批局要加强“一窗通办”改革工作的督办检查,定期考核通报各地各部门改革进展情况,对改革工作不支持、不配合、不落实或推进滞后的地方和部门追责问责。同时,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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