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主体概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和数量情况。
本级行政机关:沙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级单位: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滨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所、高阳市场监督管理所、沈集市场监督管理所、五里市场监督管理所、十里市场监督管理所、拾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后港市场监督管理所、李市市场监督管理所、马良市场监督管理所、纪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毛李市场监督管理所、曾集市场监督管理所、官垱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监督综合执法大队、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投诉指挥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服务中心。
(二)行政执法机关及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数量及在岗执法人员数量。
沙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岗位设置数量28,在岗执法人员数量56。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岗位设置数量9,在岗执法人员数量8。滨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岗位设置数量5,在岗执法人员数量7。高阳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岗位设置数量5,在岗执法人员数量3。沈集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岗位设置数量5,在岗执法人员数量6。五里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岗位设置数量6,在岗执法人员数量5。十里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岗位设置数量5,在岗执法人员数量5。拾桥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岗位设置数量5,在岗执法人员数量3。后港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岗位设置数量9,在岗执法人员数量6。李市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岗位设置数量5,在岗执法人员数量4。马良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岗位设置数量5,在岗执法人员数量3。纪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岗位设置数量4,在岗执法人员数量4。毛李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岗位设置数量5,在岗执法人员数量3。曾集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岗位设置数量5,在岗执法人员数量3。官垱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岗位设置数量5,在岗执法人员数量2。市场监督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岗位设置数量20,在岗执法人员数量8。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投诉指挥中心执法岗位设置数量6,在岗执法人员数量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服务中心执法岗位设置数量3,在岗执法人员数量2。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一)2023年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单位名称 | 警告 | 通报批评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件 | 降低资质等级 | 吊销许可证件 |
沙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82 | 60 | 79 | 61 | ||||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责令停产停业 | 责令关闭 | 限制从业 | 行政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 (宗) | 罚没金额(万元) | |
1 | 2 | 29 | 514 | 3024.21 |
说明: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表格排序在后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表格排序:(1)警告;(2)通报批评;(3)罚款;(4)没收违法所得;(5)没收非法财物;(6)暂扣许可证件;(7)降低资质等级;(8)吊销许可证件;(9)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10)责令停产停业;(11)责令关闭;(12)限制从业;(13)行政拘留;(14)其他行政处罚。3.“没收非法财物”能通过评估、拍卖等手段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 |||||
单位名称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 数量 | 撤销许可 数量 |
21941 | 21941 | 21941 | 0 | 0 |
说明: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2023年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计 (宗)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
沙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 | 3 | 23 |
说明: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的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四)2023年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 行政征收 | 行政检查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合计(宗) | ||||
宗数 | 征收总金额(万元) | 宗 数 | 宗 数 | 涉及金额 (万元) | 宗 数 | 给付总金额(万元) | 宗 数 | 宗数 | 奖励总金额(万元) | 宗 数 | ||
沙洋县市场监督管局 | 0 | 0 | 2643 | 0 | 0 | 0 | 0 | 54 | 0 | 0 | 0 | 2697 |
说明: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检查记录的,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3.“行政裁决宗数”、“行政确认宗数”、“行政奖励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决定的数量。4.“行政给付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五)2023年行政执法实施概况
1.上年度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的情况以及人均办件(办案)量;(1)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21941宗,予以许可21941宗。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2)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514宗,罚没收入3024.21万元。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3)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23宗。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4)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征收总数为0次,征收总金额0元。
(5)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裁决总数为0次,涉及总金额0元。
(6)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给付总数为0次,给付总金额0元。
(7)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确认总数为54次。
(8)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奖励总数为0次。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奖励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2.上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情况以及人均检查量、检查合格率;(1)开展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计划130家,检查完成率100%,检查合格率100%。(2)开展抽检1496批次,其中普通食品抽样1095批次,不合格46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样401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率3.3%。(3)开展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检查1家单位,涉及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56台套,合格率100%。开展列入强制检定目录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检查126家,涉及工作计量器具428台套,合格率:99.76%。(4)开展标准化制定、实施、使用单位检查26家,53个标准,合格率100%。(5)开展认证机构及参与认证活动单位检查53家,149张证书,合格率99.32%。(6)开展工业产品重点监管目录内生产、销售共实施现场检查335家,合格率100%。(7)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16家,合格率100%。(8)开展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市场主体监督检查6家,检查完成率100%,检查合格率100%。(9)开展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监督检查3家,检查完成率100%,检查合格率100%。(10)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检查132家,检查完成率100%,检查合格率100%。(11)开展药品使用单位检查319家,检查完成率100%,检查合格率100%。
3.各地各单位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以及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主要法制依据以附件方式进行列明,包括法律规范名称、具体法律条文的条、款、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三、2023年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情况
2023年共计接收12315平台工单件999件,已办结963件;接收12345热线工单件426件,已办结423件;来信来函件40件,已办结36件。12315平台件消费争议总金额69.9292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2842万元。
四、其他需要公示的统计数据
沙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