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7日在沙洋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姚杏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关于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县委审计委员会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部署,县审计局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主要开展了2022年度县级、县直部门预算执行、重点民生领域、国有企业、自然资源资产、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的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诸多挑战,全县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全县经济运行稳中向好、进中提质,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全年经济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为建设城乡统筹发展先行区迈稳了第一步。现将有关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级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财政局县级决算草案编制和组织县级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县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计56.57亿元,支出总计44.42亿元,结余12.15亿元;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9.02亿元,支出总计17.92亿元,结余1.1亿元;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53亿元,支出总计2.37亿元,结余0.16亿元;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0.92亿元,支出总计9.8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1.93亿元(本年结余1.12亿元)。
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不精准。编制的政府性基金预算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773万元,调整预算数为65673万元,调整幅度达201%。
(二)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未衔接。县财政同时向长湖人湾围垸退垸还湖工程下达一般公共预算资金94.86万元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85.14万元。
(三)违规向非预算单位安排财政资金800万元。县财政以污水处理费名义,向非预算单位——沙洋县康绿排水有限公司安排7笔财政资金,共计800万元。
(四)部分县本级预留项目资金下达不及时。县财政未按规定将145笔11583.33万元县本级项目资金在当年6月30日前分配到预算单位,其中最晚下达时间为12月13日。
(五)待结算资金未及时清理。县财政代管资金专户中有116笔53.84万元未达预算单位的待结算款项,未及时清理;县非税专户中有17笔18.92万元转入两年以上的待处理款项,未及时清理。
二、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积极探索优化审计资源配置,采取“集中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查、系统研究”的模式,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共采集县直88个部门及所属200个二三级单位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数据,运用28个分析模型对数据进行了比对、甄别,生成疑点下发县直各单位自行核查。县审计局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对县文旅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4个县直单位开展了2022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申报人员经费预算。2022年,3个单位违规为7名内退或病休职工申报人员经费预算8.41万元。如拾回桥镇卫生院为两名内退职工和三名病休职工申报人员经费预算2.1万元。
(二)代报代编所属单位预算。县应急管理局所属的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未按要求单独编制预算,均由主管部门代为编制。
(三)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5个单位存在资产账实不符、闲置及未及时划转移交等问题,涉及金额59.98万元。
(四)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一是6个单位存在工会未单独建账、财务报销附件不全、公务支出不合规等问题,涉及金额12.62万元。二是2个单位提前支付下年度费用20.08万元。
(五)预算执行大数据核查发现的问题。一是79个单位有2434条财务数据“摘要”记录填写不规范,无法准确反映资金用途。二是53个单位有568条支付数据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录入不规范,导致支出明细不清。三是15个单位项目结转两年仍有结余。四是18个单位预算执行率低,如县文旅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分项目当年未使用。
三、重点民生领域审计情况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和年度项目计划安排,县审计局对养老服务管理、农村供水保障、助残政策落实等重点民生领域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各项惠民政策,对民生领域的投入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进一步增强。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养老服务管理专项审计情况。一是有10名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应享受未享受特困人员补贴20.66万元。二是有13名超过80周岁的老人应享受未享受高龄津贴0.31万元。三是有5名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特困补助35.17万元。四是纪山镇农村福利院瞒报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走失事实,骗取特困供养补助金8.17万元;且自2010年8月以来先后8次将56.78万元财政资金出借给个人。五是李市镇农村福利院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申报骗取住房租赁补贴4.63万元。六是县福利院和马良镇农村福利院违规占有供养人员居民养老保险金3.77万元。
(二)农村供水保障专项审计情况。一是10个自来水厂供水回收率均不超过70%,水量损失较大,其中十里铺镇自来水厂供水回收率为45%。二是3个自来水厂未建立农户用水台账,供水底数不清。三是拾回桥镇自来水厂日制水设计规模为800立方,实际日供水量1500立方,超负荷运行。四是各镇农村开户安装费收费标准不一,差距较大。五是3个镇水费收缴不及时,应收未收水费69.89万元。
(三)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专项审计情况。一是有96名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未享受医保资助政策。二是违规向幼儿园学生发放圆梦助学补贴0.32万元;为在校残疾学生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0.06万元;向当年已享受残疾评定下乡服务的残疾人发放残疾评定补贴0.05万元。三是无障碍改造对象不合规,春节走访慰问对象不精准,实用技术培训对象不合理。
四、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2023年2月23日至4月25日,县审计局对县交投公司2021至2022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经审计核减后,截至2022年底,资产总额43.03亿元,负债总额35.54亿元,所有者权益7.5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经营和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总公司管理的3个单位,以及其名下的5家全资子公司、1家孙公司,都未与总公司建立股权关系。二是未依法召开董事、监事会,其成员任职超期限且未履行相关程序。三是违规为独资企业提供担保980万元。四是对外股权投资2450万元,存在难以收回的风险。五是子公司沙洋中博猕猴桃生态发展有限公司以0.4元/平方米的低价转租土地,造成国有资产流失19.68万元。
(二)资产负债损益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缺少税收筹划,增加公司经营成本。二是资产负债率高,偿债压力过大。三是子公司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逐年亏损严重。
(三)专项债券申报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将已完工项目纳入专项债券申报范围。二是提前支付专项债券资金981.86万元。三是全域公交及综合交通建设项目计划2023年底完工,但截至2022年底完成投资额仅占项目总投资额的11.52%。四是专项债券建设的城区智慧停车场项目长期未产生收益。
(四)内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子公司沙洋楚雄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制度及流程不合理,且部分物资采购未履行招投标程序。二是子公司车辆管理中存在随意变更集体决策事项、未经总公司审批购置业务用车、违规处置公务用车、账实不符等问题。三是未按规定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五、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主要对沈集镇、官垱镇主要领导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资源保护不到位。一是官垱镇2个项目未缴纳临时用地土地复垦保证金139.9万元。二是2个镇3家公司超限期占用临时用地。三是2个镇25户村民占用基本农田233.84亩挖塘养殖,沈集镇8户村民占用基本农田70.75亩种树,官垱镇1户村民占用基本农田0.72亩建设简易房。
(二)森林资源保护不到位。2个镇3户村民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砍伐、损毁林木33.49亩。
(三)水资源保护不到位。一是官垱镇整改不力,使虾子湖水质从Ⅳ类下降至Ⅴ类。二是沈集镇管护职责履行不到位,荷堰水库库边公路损毁严重;乐山河岸边生活垃圾堆积污染水源。
(四)生态环境监管力度不够。对荆门市宏远钢构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未按环评审批意见设置环保设施,对志达商砼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原料随意堆放、粉尘污染严重,对沙洋秦江水泥有限公司沈集搅拌站等2家企业污水直排地表监督不力。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22年9月至2023年7月,县审计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投资审计转型升级,全面开展项目审计核查工作,先后组织实施了县人民医院重症监护病区(ICU)改建项目、麻郭线柴集至拾回桥段路面改善工程等12个重点工程项目的审计,审计金额3.04亿元,在社会中介机构已核减的基础上,审计机关发现问题金额2111.43万元,有效节约了政府投资资金,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合规。一是麻郭线柴集至拾回桥段路面改善工程项目在未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情况下进行招标。二是县人民医院重症监护病区(ICU)改建项目建设单位超标准设置质量保证金。
(二)招投标环节控制不到位。一是县人民医院重症监护病区(ICU)改建项目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二是县妇幼保健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招标人与中标人未按照投标文件约定签订施工合同,且建设单位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后,未依法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顺延满15日。
(三)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一是沙洋G348国道绕城段工程项目已施工的1万多米电缆被盗,涉及金额105.43万元。二是麻郭线柴集至拾回桥段路面改善项目,工程结算申报的工程量高于现场计量,涉及金额66.91万元。三是县文物保护中心2个项目竣工后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
(四)工程结算监督不严格。一是建设单位监督不到位,存在对第三方机构工作质量把关不严、督办不力的情况。二是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存在对现场签证审核把关不严、现场工程量核实不准确等问题。三是造价咨询单位未按规定进行结算审查,存在工程量审核不严、综合单价结算不实等问题。
(五)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县妇幼保健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以银行进账单和发票的复印件入账工程款210万元。二是县体育中心建设项目未及时退还质量保证金557.23万元。
七、审计问题处理及事项移送情况
对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县审计局及时将审计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或专题汇报,县领导先后14次作出批示。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批示意见和审计整改要求,积极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迅速开展整改落实,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做到标本兼治。县审计局对审计发现的各类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向县纪委监委和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7件。截至2023年8月底,已由公安机关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2人、已立案审查3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党内警告处分3人、批评教育1人、谈话提醒1人,充分发挥了审计反腐利剑作用。
八、审计建议
(一)完善预算管理,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一是着力推进零基预算管理改革,不断完善财政资源统筹、全口径预算编制、跨年度预算平衡等机制,有效提升预算一体化管理水平,同时强化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工作,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二是加强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健全预算安排约束机制,从严控制预算调剂行为,不断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三是强化绩效管理结果运用,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预算,压减无效低效开支,将真正过“紧日子”要求落实落地,切实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加强资产配置审核,强化存量资金盘活管理,加大对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
(二)兜牢民生底线,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监督管理。一是因地制宜完善各类民生资金监管体系,紧盯民生资金分配、使用、监管等关键环节,逐层压实管理责任,坚决查处挤占、挪用、套取、骗取等违纪违规行为,推动各项惠民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二是强化自然资源资产的保护和利用,严格落实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补齐污染防治基础设施短板,加大对土地、森林、水资源的保护力度,进一步强化监管职责,有力有效保护生态资源环境。三是针对工程造价、要素保障、进度管控等工程建设薄弱环节,压实主管部门及业主单位各方责任,健全建筑、交通、水利等行业市场体制机制,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合同履约、验收结(决)算等全流程管理,强化成本效益分析。
(三)强化风险管控,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发展。一是深化国企改革落实力度,理顺政府职能与融资平台公司职能,分离行政职能与经营功能,改变以往单一的市政、城镇、公益性建设等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投资模式,探索企业可持续发展模式,以提高公司的自主经营能力,真正实现市场化运作。二是建立债务风险指标化评价体系,设置合理的风险权重和风险阈值(风险警戒标准),严格控制债务,健全债务偿还机制,设立债务偿债准备金,切实抵御债务风险。三是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各项财务费用的审批制度,明确财务报销流程,规范财务行为,如实反映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及时、准确、完整、真实反映会计事项,保证财务核算管理的规范化。
(四)狠抓整改落实,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全面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部门落实的审计整改合力,推动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更加权威高效。二是在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同时,按照“治已病”“防未病”要求,举一反三,加强对审计整改的日常检查、集中检查和专项检查,增加监督检查的灵活性,实现标本兼治,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规范管理、促进改革的工作闭环。三是推进纪检监察、巡察与审计监督的贯通协作高效,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约谈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拒不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以及督促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本报告反映的主要问题,有关具体情况将依法向社会公告。下一步,县人民政府将认真督促有关单位开展整改工作,并向县人大常委会全面报告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