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5 15:02信息来源:沙洋县司法局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沙洋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议事日程,结合我局实际,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通过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规程,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健全公开制度。制定了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监督举报等制度,基本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建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机制,制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

(三)加强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认真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要求和运作方式,增强了机关干部自觉公开的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7

266967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从总体来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内容有等进一步深化。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增加信息公开数量并提高时效性,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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