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22011245513B/2019-0020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沙洋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9-07-23
文 号: 沙政发〔2019〕3号 效力状态: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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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力戒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23 15:09信息来源:沙洋县人民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沙洋经济开发区、滨江新区、新港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沙洋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3日


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的若干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有关精神,结合政府工作实际,现就力戒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提出如下具体措施。

一、大力精简文件

(一)从严控制发文数量。严格执行发文前置审批制度,从严控制临时性发文数量。减少普发性文件,不重复发已有明确规定的文件,主题相似的文件合并发文,发文范围较小可以以电话、传真、邮件、政务内网等其他便捷形式直接进行工作部署的,不再发文。贯彻落实上级文件,除有明确规定外,县政府不再制定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重在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举措。工作部署类文件须同步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原则上不再单独印发配套的任务分工类文件。

(二)从严控制发文规格。凡部门业务性工作,一律以部门或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安排部署,不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能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不以县政府名义发文。提请发文的单位不得自行确定文件规格,由县政府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发文实际确定。

(三)加强部门发文管理。未经县政府批准,县政府部门、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下级政府和非成员单位印发布置工作任务的文件。县政府部门不得擅自要求各镇(区)政府报送文件材料。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不得擅自要求非成员单位报送文件材料。以县政府名义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发文应由其办公室所在单位报县政府办公室(对口联系股室)备案,县政府办公室每季度对发文情况进行一次汇总。

(四)从严改进文风。坚决压缩文件篇幅,除规划、纲要等涉及全局性工作外,以县政府名义部署某一领城重要工作的文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多项工作合并印发的文件可适当放宽,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一般不超过4000字,专项报告及向县政府常务会议的汇报材料一般不超过2500字。

(五)规范材料报送。科学整合政府工作中的各类台账

报表,最大限度减少报送材料的项目和数量。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县政府各部门不得随意要求镇(区)填表报数、层层报送材料。确需各镇(区)和部门提供材料的,一般应给予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准备时间。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统一报送要求,避免多头、重复报送。除涉密事项外,可通过信息化手段报送,应减少书面和到场报送。

二、大力压缩会议

(六)减少会议数量。县政府及县政府部门召开的全县性会议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和总量控制,确保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比2018年减少30%以上,县政府部门召开的全县性会议比2018年减少30%-50%。原则上县政府各部门召开的全县性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确需增加的,部门应书面请示说明理由。坚持少开会、开管用的会、开解决问题的会,对召开时间、参会范围相近的实行并会套开,没有实质内容、简单以会议落实会议的一律不开。

(七)加强部门会议审批管理。县政府部门举办全县性会议活动,须报县政府批准及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后实施。要求镇(区)政府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活动,须报县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审批。县政府办公室不为部门召开的会议代发通知。

(八)控制会议规模。控制参会人员数量,缩减参会人员范围,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会议原则上不安排镇(区)政府负责人参加。召开专题会议,只安排与会议主题直接相关的地方和单位参会。积极探索通过即时通讯手段代替一般性会议,提高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的效率。县政府常务会议带头控制和减少列席人员数量。

(九)控制会议时间。除法定会议外,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性工作会议,原则上只安排1位县政府领导作主题讲话,讲话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各类专题会议不超过半天。一般会议不安排交流发言,重要会议确需安排的,发言人数不超过4人,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6分钟。

(十)提高会议质量。加强会前沟通联系、统筹协调和审核把关,精心设置会议议题,从严控制会议时间。坚持开短会、讲短话,不照本宣科,不泛泛表态,杜绝同一事项议而不决、反复开会。工作布置类会议,尽量给基层召开续会留足时间。不刻意搞传达不过夜,不得刚开完会就要求报落实情况。

三、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

(十一)严格控制督查检查总量频次。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2019年县级层面督查考核计划清单》,严格实行计划管理和审批备案制度,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不得擅自开展,确需开展的须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原则上集中进行、一次性开展,不得分散为多次,确保2019年县级层面对基层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

(十二)创新督查检查方式方法。各类督查检查考核,一律不搞综合汇报会、全面汇报会。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开展随机抽查和暗访督查。积极采取入户调查、实地查看、书面回复、智能拍摄等方法,不断创新灵活多样的督查方式方法,避免“陪同式”、“资料式”、“汇报式”督查。

(十三)切实提高督查检查考核质效。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新媒体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开展督查检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提高督查检查考核质量和效率。优化评价指标,明确相关标准口径。坚持突出实绩导向、实效导向和问题导向,能通过形象进度反映工作实绩的不看台账资料。合理规划督查检查考核时间避免工作刚部署就督查检查。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督查检查考核对象反馈,督促制定整改落实清单,推动工作落实。强化督查检查考核结果的分析运用,加大正向激励力度,激发基层担当作为的积极性。

(十四)规范责任书(状)设置。对政府工作中的责任书(状)进行清理规范,取消没有法律政策依据的责任书(状)。按照权责对等原则,推动建立镇(区)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镇(区)政府职责权限。

四、着力提高调研实效

(十五)严明调研纪律。县政府领导同志下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务求实效,不搞层层陪同、对等陪同,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不提与调研无关的要求,不干扰基层和调研单位正常工作。加强对县政府领导同志调研活动的统筹,合理安排调研对象、调研地点、调研时间,切实减少低水平、重复性调研。

(十六)提高调研活动质量。县政府各部门要规范领导及机关干部调研活动,科学制定年度计划并严格执行。要增强调研的针对性,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科学决策和工作突破。坚决杜绝为调研而调研、调研与工作脱节,坚决杜绝调研搞“花架子”,作表面文章,为完成任务应付了事。

五、建立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

(十七)坚持领导带头。县政府领导同志要从自身做起带头落实相关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做到不该开的会坚决不开、不该发的文坚决不发、不该办的活动坚决不办。对部门提出的会议、发文、督查检查考核等请示事项,按程序由县政府办公室统筹办理。

(十八)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积极推进无纸化办公,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提升会议、文件、事项办理效率,搭建基层各类工作数据集成汇总的“一张报表”统计报送体系,做到工作自然留痕、结果自然生成、数据随时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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