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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沙洋县审计局 生成日期: 2019-11-29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湖北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解读

发布日期:2019-11-29 16:46信息来源:沙洋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下称“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2017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后,在全国范围首个出台的地方性规定。《规定》的出台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落实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推动全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促进各地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重要抓手。

一、学习重点

《规定》共分七章34条,学习贯彻《规定》重点是把握好“三个明确”。

(一)审计对象很明确、有扩充

《规定》不仅将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能源、林业等承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纳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象。同时,在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基础上,《规定》将各市、州、县的开发区、新区、管理区、旅游经济特区,国有林场、湖泊、水库、流域、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管理机构和各级住建部门主要领导干部也扩充纳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的审计对象。

(二)审计内容很明确、很系统

《规定》明确的审计内容延续了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内容,并结合我省实际进行了补充和细化,使其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

1.在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方面,明确应重点关注《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湖北的意见》《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工作方案》等政策措施和规划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

2.在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面,明确应重点关注地方组织编制的相关专项规划(计划)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是否与其他相关规划(计划)不相符、不衔接或者不协调。

3.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方面,明确应重点关注园区开发建设、重大投资项目以及土地、森林、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经济社会发展决策、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事项审批以及规划(计划)的调整是否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4.在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方面,应重点关注《湖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18一2020年)》《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

5.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方面,应重点关注重点关注对产业园区、重点建设项目是否依法履行论证、审核、行政许可审批、跟踪监管 等职责,是否存在多头管理、规划(计划)冲突、数据不一致等问题。

6.在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方面,重点关注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退耕还林、湿地保护、农村环境整治等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城镇和农村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等设施建设运营情况。

(三)审计要求更加明确、很全面

1.在组织保障上进行了明确,强调县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应当保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所需的工作条件,及时听取本级审计机关的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并接受、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审计。

2.在部门联动上进行了明确,要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要在本级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明确了联席会议的组成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设置、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3.审计计划编制上进行了明确,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当科学编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长期规划,根据组织部门提出的年度审计对象建议名单,按照离任审计为主、任中审计为辅的原则,统筹编制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计划,报本级审计委员会审定。

4.结果运用上进行了明确,明确了审计机关、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地区部门等三类主体,在审计结果运用方面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开出了清晰的责任清单,便于各类责任主体更清晰、更直观的对照落实。

此外,《规定》对审计机关如何作出审计评价进行了规定,明确了五个评价等次;对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容错纠错规定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审计处理处罚,审计机关应当包容审慎地出具审计意见和作出审计决定。

二、建议

下面,就贯彻落实好《规定》精神,初步提以下几点建议,具体要求以张书记的意见为准。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作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助推绿色荆门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规定》在荆门的贯彻落实。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审计监督。要结合各地资源禀赋特点和环境污染状况,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短板”和“弱项”入手,突出对重要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开展审计,特别要关注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汉江大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工作部署中的责任履行情况,严肃揭露查处重大环境污染、重大资源损毁、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倒逼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三是加强领导,形成整体合力。各地党委政府要及时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市县两级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的联动配合,形成监督合力。要建立数据共享平台,为推进大数据审计提供基础支撑,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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